一、新加坡民防部队
新加坡民防部队(The Singapore Civil Defence Force ,SCDF)是一支穿制服的组织,属于负责和平和紧急时期提供紧急服务的国内事务部。其历史可追溯到1888年,当时新加坡成立了第一个消防队。在新加坡的消防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处理上,包括1961年布吉豪斯威大火(the Bukit Ho Swee fire)和1972年的罗宾森大火(the Robinson's Fire),都有新加坡消防队的身影。1980年,新加坡消防队更名为新加坡消防服务局。
1982年,新加坡启动国家民防计划。作为新加坡警察部分的重要部分,新加坡民防部队成为执行国家紧急预案的先头部队。1986年,新加坡民防部队作为新加坡国内事务部下属的一个独立的组织。由于新加坡民防部队和新加坡消防局功能相似,1989年4月15日,两部门合并。
新加坡民防部队承担一系列重要作用和功能。包括提供消防、救护、营救服务,强制执行消防安全法规等。新加坡民防部队24小时轮班处理各种威胁生命安全的紧急事务。其紧急预案和灾害管理行动服从于三个主要法令:1986年的民防法(the Civil Defence Act),1993年的消防法(the Fire Safety Act)、1997年的民防避难法(the Civil Defence Shelter Act)。
新加坡民防部队通过挑选和招募及强化培训,已建立了一个可靠、专业、受过良好训练的官员队伍,现有2100名正式官员(Regular officers and men),3100名专职国家公务员(full-time National Servicemen),10000名民防公务员(Civil Defence National Servicemen,CD NSmen)。
二、新加坡的民防志愿者组织
现在,新加坡民防部队训练了60000多名民防志愿者(Civil Defence volunteer),其中,骨干志愿者(active volunteers)7000名。一旦国家发生灾难或战争,民防志愿者就可转为一个全职民防职员和国家公务员。在接受基本的民防技术培训后,民防志愿者根据他们所在地区编成若干小组。在新加坡,每个区域有其自己对口的民防志愿者小组,所有活动由一名民防执行委员协调。
民防执行委员协助招募当地居民成为民防志愿者,并根据紧急预案进行培训有关志愿者。通过公共安全和保障计划,民防执行委员还帮助建立一个民防志愿者网络,以处理有关紧急事务、自救。在有火灾隐患的地区,让大家了解支持消防安全条例。
凡年满14周岁、健康的新加坡公民或有永久居民,都可参加民防志愿者队伍。
民防意识教程(CD Awareness Course)
民防意识教程为期半天,面向所有居民,旨在培养社区民防意识。教程包括简要的急救、灭火、搜索、疏散和避难知识。完成教程的居民如对民防感兴趣可选择加入民防志愿者队伍。
志愿者基本教程(Basic CD Volunteer Course)
成立志愿者队伍的基本教程是引导当地居民经常参观民防组织总部,传授包括撤退、营救、急救和灭火等知识,教程时间为1天。在撤退教程部分,志愿者将学到如何把居民撤退到防空掩体或求援中心。在营救部分,则让志愿者知道如何利用身边器械或使用担架。志愿者还接受急救和灭火培训。
完成基本教程的志愿者如果有意愿更多地参与民防活动和接受进一步的训练,还可学习民防志愿者负责人教程(CD Volunteer Leaders Course)、避难管理教程(Shelter Management Course)、高级急救教程(Advanced First Aid Course)。
志愿者负责人教程(CD Volunteer Leaders Course)
教程为期1天半,面向已完成志愿者的基本教程的骨干民防志愿者,旨在使志愿者掌握在平时或紧急时指导居民的知识和技术,内容包括民防知识和社区领导。
完整教程后,志愿者负责人将负责他所在街区的各家庭。紧急情况发生时,民防志愿者负责人将协助民防执行委员执行民防志愿者计划。引导居民掩体,帮助老、弱、病、残居民。
民防志愿者的各种文体活动
为更好地发挥志愿者间的团队合作精神,受培训的志愿者将参加周末野营、划船、参加集体交流和参观访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