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人防监理机构:
为规范在威执业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和人防监理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人防执业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外地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和人防监理机构进威执业,应到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执业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进鲁备案证书复印件;
4.企业进威执业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进鲁执业技术负责人(总监)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
6.进威执业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
7.在威执业人员聘用合同和近6个月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8.在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进威执业登记时间每年6月、12月进行两次,接收资料时间为每年5月31日前和11月30日前。
(联系科室:工程管理科
联系电话: 0631-5866705,5866716)
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