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制定威海市人防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举报内容
1、人防坑道内发生死亡、重伤或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
2、人防坑道内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危及员工、居民安全的。
3、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考核合格的。
4、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二、投诉举报的方式
(一)举报电话:5866701
(二)举报信箱:whsrmfkbgsadmin@wh.shandong.cn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
2、举报内容需注明事项、时间、地点和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途径等基本情况;
四、举报受理
1、定期察看举报电子邮箱,查收邮件,接听电话记录全面;
2、依据首问责任制查收记录人为举报受理第一责任人;
3、第一责任人接到举报后,向办领导简要汇报情况,视具体情况申请立案调查;
4、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